第(3/3)页 “康公?”杜荷在本子上,圈出了这个刚刚才听到过的名字。 妇人继续哭诉道:“我夫君是个实在人,哪里受得了这个气。” “他辛辛苦苦干了两个月,凭什么工钱说减半就减半?” “他就拿着记工的账本,去了北市,找到康公开的‘康氏行肆’,想跟他们理论理论。” “谁知道……” 妇人说不下去了,捂着脸痛哭起来。 她怀里的小男孩,似乎也感受到了母亲的悲伤,跟着哇哇大哭。 李越蹲下身,轻轻拍着小男孩的背,柔声对妇人说:“别怕,慢慢说。” 妇人缓了好一会儿,才抽泣着说道。 “谁知道,我夫君刚进门,话还没说上两句,就从里面冲出来七八个汉子,拖着他就是一顿毒打。” “等……等我赶到的时候,他已经被打得……打得不成人样了。” “两条腿,都被他们活生生地……打断了!” “后来呢?你们没去报官吗?”程处默攥着拳头,怒声问道。 “如何没报。”妇人惨笑一声。 “我背着我当家的,先去了县衙。” “可门口的胥吏,一听是跟康公有关的案子,就把我们往外推。” “说什么,‘民间钱债纠纷,官府不理,自行了结’。” “自行了结?他们把人腿都打断了,让我们怎么自行了结!” 唐代的法律体系中,对于民间的经济纠纷,确实有“同居相为隐”和鼓励基层调解的原则,但这绝不包括可以动用私刑,伤人性命。 “都说张少府是个清官,肯为我们老百姓做主。” “我……我跪在县衙门口,等了整整一天,才见到了张少府。” “张少府他……他确实接了我的状纸。” “可是……” 妇人的脸上,露出了失望和不解的神情。 “他只是让我,先回家等消息。” “他说,这案子牵扯甚大,他需要时间调查。” 第(3/3)页